簡介
這部具權威性的中文法學典籍,特點是論據精闢、分析詳盡、深入淺出、觀點清晰。各章所討論的課題,諸如法律制度、訴訟法、證據法、憲法性法律、行政法、刑法、合約法、民事侵權法、房地產法、房地產轉讓及租務法、信託法、繼承法、家事法、知識產權法、公司法、合夥法、僱傭法等,無不影響港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有助讀者增進法律知識。
本書在初版的內容基礎上,作出全新修訂及增補,其中對香港回歸後在法律上遇到的考驗和挑戰,不乏獨到的專業見解。另外,書末附錄「關鍵詞英中對照表」及「與香港法律和法制有關的網站一覽」,很具實用價值。
作者簡介
李雪菁,香港大學法學學士(1990),英國牛津大學法學碩士(1991),香港大學法律專業證書(1992)。現任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主要教授及研究房地產法、知識產權法及證據法,並致力推動中文在法律上的應用,曾任香港雙語法例諮詢委員會委員。曾發表論文於《香港法律學刊》(Hong Kong Law Journal)。
陳文敏,香港大學法學學士(1981),香港大學法律專業證書(1982),倫敦大學法學碩士(1983)。於1982年成為執業大律師,1985年起在香港大學執教,1995年獲選為“香港十大傑出青年”,2003年獲任命為香港首位榮譽資深大律師。現任香港大學法律系教授,並自2002年起出任法律學院院長,專長於憲法、行政法及人權法。中英文著作皆甚豐,學術文章百餘篇,散見於中外學刋,近年著作包括《法政敏言》(2006)、《香港憲制辯論》(2005年英文版)、《香港入境條例:一項跨學科的研究》(2004年英文版)、《走在公義路上》(2000)、《居港權引發的憲法爭論》(2000)等,並為《香港公法案例彙編》、《香港法案例彙編》及《香港法案與撮要彙編》的編輯。曾出任多項公職,包括消費者委員會、香港政府中央政策研究組、廣播事務管理局、人體器官移植委員會、行政上訴委員會、法律改革委員會私隱研究委員會、大律師公會執委會、香港紅十字會執委會等,並曾參與多項國際性工作,包括參與歐洲人權委員會的工作, 擔任一些敏感的審訊的國際觀察員及於1995年應紅十字國際委員會邀請,以專家身份參與制訂《1949年日內瓦公約及其1977年附加議定書的基本規則》的官方中文譯本。
陳弘毅,香港大學法學學士(1980),香港大學法律專業證書(1981),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1982)。回香港後,在1984年取得香港律師資格,隨即任教於香港大學法律系至今。1993年起任該系教授,1993至1995年任該系主任,1996年至2002年任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2002年至2008年兼任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委員。現任該學院陳氏基金明德教授(憲法學),並兼任《香港法律學刊》副總編輯、香港策略發展委員會委員、太平紳士、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復旦大學、澳門大學客座教授。主要著作有《香港法制與基本法》(1986)、《香港法律與香港政治》(1990)、《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制導論》(英文著作,2004年第3版),《法治、啟蒙與現代法的精神》(1998)、《法理學的世界》(2003)。
陸文慧,香港大學文學士(1981),英國劍橋大學法學學士(1993),香港大學法律專業證書(1994)。早年主修翻譯,曾任香港大學中文系翻譯導師、國際翻譯社中文部主管、香港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秘書處高級翻譯主任,並負責《基本法》文本的英譯工作。1996年及1997年分別取得香港與英國律師資格後,一直在香港執業至今。1997年成為香港律師會法律雙語化委員會委員,2002年主編《法律翻譯:從實踐出發》一書,2003年編譯首部由香港司法機構與法律出版商合作出版的中英對照普通法案例摘錄《雙語普通法:刑事案例摘錄》。多年來積極以中文普及法律知識,並義務為慈善團體提供有關遺囑、預設醫療指示及遺產承辦的法律諮詢服務。近年以香港大學法律系兼任副教授身份,設計及教授「法律事務中之中文應用」課程,以及為香港司法機構開設「法官及司法人員中文判決書寫作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