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本稿所研究的對象,是行政長官普選制度,這在香港社會是個相當敏感而具有爭議性的主題。自2013年底香港特區政府就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及2016年立法會選舉)方案展開公眾諮詢後,該問題就開始在香港社會延燒;2014年7月,特區政府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2017年行政長官(及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的報告,全國人大常委會於8月31日作出相當強硬的“831決定”,這成為“佔領中環”運動的直接動因;2015年,經公眾咨詢後,特區政府提出政府方案,並將遵循該方案的基本法附件一草案提交特區立法會審議,6月18日,在建制派議員離場的“烏龍”中,該草案被否決;之後,行政長官普選議題被暫時擱置,但相關話題仍時有討論。
本書緊緊圍繞行政長官普選過程中的五個重要問題——即提名委員會的組建、參選人的資格、候選人的產生、一人一票普選的推行、中央的任命,詳細闡述了作者對於該議題的看法。本書立場理性溫和,有些觀點頗具新意、富於啟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