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四版)
出版社 | 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 |
出版日期 | 2021年04月07日 |
ISBN | 9789620448027 |
簡介
本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合編本。所選底本權威,結合實際對附件三“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增加第十四條,即“國安法”相關內容;結合2021年3月30日第十三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所作的修訂進行更新。
目錄
出版說明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5
序言 7
第一章 總 綱 12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24
第三章 國家機構 31
第一節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31
第二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42
第三節 國務院 44
第四節 中央軍事委員會 48
第五節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49
第六節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 56
第七節 監察委員會 59
第八節 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 60
第四章 國旗、國歌、國徽、首都 63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65
序言 65
第一章 總則 66
第二章 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 69
第三章 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74
第四章 政治體制 79
第一節 行政長官 79
第二節 行政機關 85
第三節 立法機關 86
第四節 司法機關 91
第五節 區域組織 95
第六節 公務人員 96
第五章 經濟 98
第一節 財政、金融、貿易和工商業 98
第二節 土地契約 102
第三節 航運 103
第四節 民用航空 104
第六章 教育、科學、文化、體育、宗教、勞工和社會服務 108
第七章 對外事務 112
第八章 本法的解釋和修改 115
第九章 附則 117
附件一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 118
附件二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 126
附件三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 131
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區徽圖案 134